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浙07执274号之四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柳志文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柳志文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浙07执274号之四被执行人柳志文,女,汉族,1968年7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现在浙江女子监狱服刑。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浙金刑二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拍卖9张中石化加油卡,每张面值1000元(均未使用),荣旺(身份证号:)以9300元最高竞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3条、第2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9张中石化加油卡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的权利归买受人荣旺所有,该中石化加油卡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荣旺。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贺利平审 判 员 陈立伟审 判 员 张国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代书记员 吴旭晖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7执274号之五被执行人柳志文,女,汉族,1968年7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银马公寓1-1-1901室,现在浙江女子监狱服刑。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浙金刑二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拍卖鸡血石印章,质地为硬底,表面有铁质线,郑项然(身份证号:330726197306292713)以18400元最高竞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3条、第2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鸡血石印章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的权利归买受人郑项然所有,该鸡血石印章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郑项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贺利平审判员陈立伟审判员张国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代书记员吴旭晖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7执274号之六被执行人柳志文,女,汉族,1968年7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银马公寓1-1-1901室,现在浙江女子监狱服刑。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浙金刑二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拍卖伯爵手表,型号75018K,带钻。彭艳芬(身份证号:350302196611010029)以72000元最高竞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3条、第2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伯爵手表,型号75018K,带钻。其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的权利归买受人彭艳芬所有,该鸡血石印章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彭艳芬。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贺利平审判员陈立伟审判员张国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代书记员吴旭晖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7执274号之七被执行人柳志文,女,汉族,1968年7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银马公寓1-1-1901室,现在浙江女子监狱服刑。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浙金刑二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拍卖欧米茄手表,型号59191753,18K全金条。赵华(身份证号:320219197612033274)以31000元最高竞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3条、第2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欧米茄手表,型号59191753,18K全金条。其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的权利归买受人赵华所有,该鸡血石印章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赵华。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贺利平审判员陈立伟审判员张国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代书记员吴旭晖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7执274号之八被执行人柳志文,女,汉族,1968年7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银马公寓1-1-1901室,现在浙江女子监狱服刑。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浙金刑二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拍卖欧米茄手表,型号91251322,18K全金条。姚冰(身份证号:330419197104223410)以30000元最高竞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3条、第2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欧米茄手表,型号91251322,18K全金条。其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的权利归买受人姚冰所有,该鸡血石印章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姚冰。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贺利平审判员陈立伟审判员张国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