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82执44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方文富与方恕波、临湘市龙骧出租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442号申请执行人方文富,男,1970年7月4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住临湘市。被执行人方恕波,男,1978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住临湘市。被执行人临湘市龙骧出租车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湘市。法定代表人胡太勋,该公司经理。申请执行人方文富与被执行人方恕波、临湘市龙骧出租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临湘市龙骧出租车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方文富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