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826执31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315郑月如与赵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涟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826执315号郑月如、赵耀:关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赵耀已向本院履行执行款8949元。赵耀已按本院(2016)苏0826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至此,郑月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826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