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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481执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苏世旺、岑溪市富煌家具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岑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世旺,岑溪市富煌家具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桂0481执80号申请执行人:苏世旺,男,198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广西岑溪市人,住岑溪市。被执行人:岑溪市富煌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岑溪市。法定代表人:陈海强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苏世旺与被执行人岑溪市富煌家具有限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1月24日向被执行人岑溪市富煌家具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经本院“四查、二查”发现被执行人未有可供执行的此处,唯有厂房土地和机器,待抵押房申请拍卖后,再依法参与分配。申请人苏世旺已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梁 智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潘昭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