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甘2901执30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王某某与田某某同居关系子女纠纷执行一审裁定书

法院

临夏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夏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某某,田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2901执303号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被执行人:田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田某某同居关系子女纠纷一案,于2017年4月17日将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甘2901民初字第61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何世菊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马亚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