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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305执143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林萍萍、詹铁旺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莆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林萍萍,詹铁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闽0305执1436号申请执行人林萍萍,女,1981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被执行人詹铁旺,男,1978年6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申请执行人林萍萍与被执行人詹铁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詹铁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詹铁旺所有的银行存款人民币七十八万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 李 慜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陈莹莹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