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滑法执字第69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邓某甲与邓某乙婚姻家庭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某甲,邓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滑法执字第698号申请执行人:邓某甲,男,1979年4月12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邓某乙,女,1981年3月27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某甲与被执行人邓某乙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是申请执行人邓某甲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2)滑焦民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曹振亚审判员 李国勇审判员 贾 佳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沈要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