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203民初7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魏永发与王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吉0203民初75号本院于2017年6月15日对原告(反诉被告)魏永发诉被告(反诉原告)王亮、被告(反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作出的(2017)吉0203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纠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五页第二段第六行至第七行中“王庆喜系农村户口”应更正为“魏永发系农村户口”审 判 长 刘 冰代理审判员 任宏超人民陪审员 李 密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代理书记员 关格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