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94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张建伟与张建华买卖合同纠纷执恢字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948号张建伟:本院执行的张建伟与张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院已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014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张建伟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450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