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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591民初160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王瑞超诉被告刘静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参与诉讼通知书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参 加 诉 讼 通 知 书(2017)鲁0591民初1608号之一杨红霞: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瑞超诉被告刘静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王瑞超申请追加你为被告参加诉讼。经审查,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