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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4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王学禹申请王桂香、王云赡养费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9号申请执行人:王学禹被执行人:王桂香、王云:本院执行的王学禹申请王桂香、王云赡养费纠纷一案,在我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桂香、王云账户内金额进行了扣划,由于金额不足进行分期扣划,总金额为418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马 宇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