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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民终7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邓珍荣、李继成、李鑫、李木元、孙冬秀、嘉禾县公路管理局、嘉禾县水务局、嘉禾县晋屏镇盘江村村民委员会、曾祥华因与李元富、李建生、李样生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邓珍荣,李继成,李鑫,李木元,孙冬秀,嘉禾县公路管理局,嘉禾县水务局,嘉禾县晋屏镇盘江村村民委员会,曾祥华,李元富,李建生,李样生

案由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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