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民终7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邓珍荣、李继成、李鑫、李木元、孙冬秀、嘉禾县公路管理局、嘉禾县水务局、嘉禾县晋屏镇盘江村村民委员会、曾祥华因与李元富、李建生、李样生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邓珍荣,李继成,李鑫,李木元,孙冬秀,嘉禾县公路管理局,嘉禾县水务局,嘉禾县晋屏镇盘江村村民委员会,曾祥华,李元富,李建生,李样生
案由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