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苏0115执54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邹伟与被执行人王超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5执5431号邹伟、王超:邹伟申请执行王超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14.95元(除执行费50元外)。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3914.95元。至此,邹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115民初77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