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6执恢9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王中华与楚洪伟、陈晓霞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中华,楚洪伟,陈晓霞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06执恢96号申请执行人王中华,男,1967年3月10日生,汉族。被执行人楚洪伟,男,1966年10月27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陈晓霞,女,1971年1月1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王中华诉楚洪伟、陈晓霞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楚洪伟主动联系申请人履行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本院(2017)豫0106执恢96号案件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游俊豪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代理审判员 吴锦江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 记 员 牛广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