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30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陆兴祥、黄云冲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302号被执行人陆兴祥、黄云冲:本院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陆兴祥、黄云冲盗窃罪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刑初34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追缴赃款人民币4180元。执行中,从本院的(2017)苏0684执2300号执行案中提取了陆兴祥的银行存款扣划款人民币4180元。至此,本院的(2016)苏0684刑初348号刑事判决第四项赃款追缴完毕,现已结案。本院将于近日内将人民币4180元分别发还给被害人陈锡昌、黄秀中、黄德生、杨志安、许菊萍。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