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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06执保7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袁雪与张建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106执保71号申请保全人袁雪,女性,汉族,1986年12月10日出生,住长春市二道区。被保全人张建华,男性,汉族,1976年11月16日出生,住长春市二道区。申请保全人袁雪与被保全人张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吉0106民初165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执行。本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孙晓博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胡 澍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