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06执保7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袁雪与张建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106执保71号申请保全人袁雪,女性,汉族,1986年12月10日出生,住长春市二道区。被保全人张建华,男性,汉族,1976年11月16日出生,住长春市二道区。申请保全人袁雪与被保全人张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吉0106民初165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执行。本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孙晓博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胡 澍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