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101执205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8-09-13
案件名称
谭天付与余定员劳动争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谭天付,余定员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渝0101执2058号之一申请执行人:谭天付,男,汉族,1970年9月22日生,住重庆市万州区。被执行人:余定员,男,汉族,1959年6月29日生,住重庆市万州区。申请执行人谭天付与被执行人余定员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万法民初字第04891号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谭天付于2016年4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860元。在执行过程中,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车兴秋审判员 吴学军审判员 李 渊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宏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