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闽0104刑初40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刘友章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友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104刑初406号公诉机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友章,男,1955年8月12日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因赌博,于2011年8月16日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因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于2015年1月24日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3月7日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3日被逮捕,同年6月6日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公诉机关以仓检诉刑诉[2017]3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友章犯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刘友章认罪认罚,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下旬至2017年3月6日间,被告人刘友章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某小区某号楼楼下食杂店内非法经营“六合彩”彩票投注业务,累计收注总金额人民币9万余元,从中获利约人民币7000元。2017年3月6日晚,民警在上述食杂店内抓获被告人刘友章及彩票购买人员陈某,并当场查获涉案账本、收款收据凭证及涉案人民币1565元。2017年5月22日,被告人刘友章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友章有坦白情节,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之间量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刘友章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友章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友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二、在案扣押的赌资人民币一千五百六十五元,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上缴国库。三、在案扣押的纸质手写账本三本、塑料“六合彩”彩页一张,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吴洪飞法官助理 庄李洁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阮伏秋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3、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4、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5、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PAGE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