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03执保46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皖0403执保460号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陈某某与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皖0403民初281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9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依法立即冻结、查封被申请人赵某某名下皖D×××××号奥迪小型轿车一辆,期限为一年。附:(2017)皖0403民初2819号民事裁定书壹份。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本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河新城西侧邮编: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217****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