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2刑更80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袁宗林减刑刑事决定书
法院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袁宗林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7)渝02刑更802号罪犯袁宗林,男,汉族,生于1992年5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人,现在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5作出(2016)渝0107刑初36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袁宗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未缴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6年6月16日交付执行。执行机关重庆市三合监狱于2017年6月9日以罪犯袁宗林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由,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核。2017年6月20日,重庆市三合监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该犯的减刑建议。本院认为,执行机关重庆市三合监狱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罪犯袁宗林的减刑建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准许执行机关重庆市三合监狱撤回(2017)三合狱减字第337号减刑建议。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