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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781执97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黄忠亮、詹志红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金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忠亮,詹志红,朱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赣0781执971号申请执行人黄忠亮,男,1983年2月14日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住瑞金市。被执行人詹志红,男,197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瑞金市。被执行人朱娟,女,1981年4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住瑞金市。被执行人詹明峰,男,1980年11月20日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家住瑞金市××镇中山路××号,身份证号:。本院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2017)赣0781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黄忠亮于2017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黄忠亮撤回对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2017)赣0781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钟永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钟 新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