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0821执字第48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吉林省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满海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镇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吉林省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满海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821执字第486号申请人:吉林省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满海涛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满海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镇赉县人民法院2016吉08**民初139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案已经由本院立案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镇赉县人民法院2016吉08民初1396号判决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员 :高鹏飞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 罗 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