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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928执保2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申请人黄家凡与陈雪芹的申请保全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法院

旬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旬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928执保23号陈雪芹:本院民事审判一庭移送执行的(2017)陕0928民初1138号民事裁定书,要求对被执行人陈雪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58号楼1-3层1号房屋予以查封。在执行过程中,已对陈雪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58号楼1-3层1号房屋予以查封,保全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7)陕0928执保23号执行案件保全完毕,于2017年6月20日结案。审判员 梁 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熊世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