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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502执150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凌初与被执行人汤举、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150号凌初、汤举、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本院立案执行凌初与被执行人汤举、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执行标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2016)桂0502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