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2执150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凌初与被执行人汤举、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150号凌初、汤举、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本院立案执行凌初与被执行人汤举、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执行标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2016)桂0502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