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恢16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张小平、陈兰、南阳豪盛生态农业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恢168.号张小平、陈兰、南阳豪盛生态农业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张小平申请执行陈兰、南阳豪盛生态农业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5)宛龙梅民初字第30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