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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981执13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福安市人民法院;郭光华、陈寿彬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闽0981执1380号郭光华、陈寿彬:福安市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郭光华、被执行人陈寿彬诉讼费一案(执行依据:(2013)安民初字第360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于2017年6月2日以自动履行方式执行结案。申请执行标的15150元,实际执行151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