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闽0981执1357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福安市人民法院、刘梁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闽0981执1357号刘梁:福安市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刘梁诉讼费一案(执行依据:(2016)闽0981执238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于2017年6月2日以自动履行方式执行结案。申请执行标的122.5元,实际执行122.5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