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恢25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李夺与刘家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恢252号申请执行人李夺:申请执行人李夺与被执行人刘家成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曾于2015年12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门执字第02197号,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0310.38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93元,合计10503.38元。因被执行人查无下落,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于2016年4月7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中,本院通过司法救助方式给付申请执行人1万元。余款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