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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11执保209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与被保全人张国美、罗琼、王庆林、张宁、冷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11执保209号申请保全人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法定代表人卜鹏。被保全人张国美,男。被保全人罗琼,女。被保全人王庆林,男。被保全人张宁,女。被保全人冷鹏,男。本院于2017年5月8日受理的申请保全人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与被保全人张国美、罗琼、王庆林、张宁、冷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6月2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