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执指字第714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李昌维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指 定 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01执指字第714号简阳市人民法院:本院受理的孟庆军、王爱荣申请执行李昌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17)川01执1456号】,执行依据为(2016)川01刑初14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为便于案件的执行,经研究决定,将本案交由你院执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向本院汇报。附:1.本案的相关案卷材料;2.本院承办人石波电话8861****。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