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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执指字第714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李昌维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指 定 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01执指字第714号简阳市人民法院:本院受理的孟庆军、王爱荣申请执行李昌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17)川01执1456号】,执行依据为(2016)川01刑初14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为便于案件的执行,经研究决定,将本案交由你院执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向本院汇报。附:1.本案的相关案卷材料;2.本院承办人石波电话8861****。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