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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02执96号之三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8-03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自流井区支行申执苗瑞群、樊仕玲、XX、唐春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0302执96号之三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自流井区支行与苗瑞群、樊仕玲、XX、唐春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唐春梅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唐春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