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81民初77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原告李通、祁晓丽与被告王小五、张香、王甜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永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晋08**民初775号原告李通、祁晓丽与被告王小五、张香、王甜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本案系调解方式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息、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之规定,本裁判文书不予公布。审 判 员 白玉砚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代理书记员 范海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