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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4执141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关永臣申请执行张战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关永臣,张战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04执1413号申请执行人关永臣,男,汉族,1964年11月18日出生,住郑州市管城区。被执行人张战勇,男,汉族,1979年12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太康县。本院在执行关永臣申请执行张战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关永臣于2017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豫0104执1413号案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 兵审判员 季 楠审判员 武慧鑫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书记员 范山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