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1402民初19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周月祥与周鑫、周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补正民事裁定书
法院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眉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1402民初195号本院2017年5月26日对原告周月祥诉被告周鑫、周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川1402民初195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以补正,现裁定如下:对判决书案号“(2016)川1402民初195号”更正为“(2017)川1402民初195号”。审判员 杨文俐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书记员 熊 玲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