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4执保309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黄巨龙、张亚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巨龙,张亚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执 保 裁 定 书(2017)津0114执保309号申请人黄巨龙被申请人张亚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17)津0114民初6247号民事裁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担保人黄巨江、王承艳为本案提供的担保财产。二、冻结被申请人张亚东名下的银行存款60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执行员 尹建伟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书记员 何宗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