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11刑终87号
裁判日期: 2017-06-02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戢友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黄冈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戢友学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鄂11刑终87号原公诉机关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戢友学(别名:学伢),男,汉族,1970年9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初中文化,无业,租住麻城市。1996年7月因犯流氓罪,被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因吸食毒品,于2015年12月13日被麻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麻城市看守所。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戢友学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17年4月6日作出(2016)鄂1181刑初29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戢友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14年3月至2016年11月期间,被告人戢友学多次从他人处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以营利为目的,向宋某、朱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170颗(净重约15.3克)、甲基苯丙胺2克。分述如下:1、2015年11月的一天,戢友学以甲基苯丙胺片剂40-42元/颗、甲基苯丙胺130元/克的价格,卖给宋某甲基苯丙胺片剂70颗、甲基苯丙胺2克;2、2015年5月的一天,戢友学以5300元的价格,卖给朱某甲基苯丙胺片剂100颗和甲基苯丙胺1小包。2015年12月11日16时许,被告人戢友学在麻城市金谷园小区门口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从戢友学的租住屋内扣押甲基苯丙胺片剂152颗(净重14.314克)、甲基苯丙胺(冰毒)6小袋(净重25.706克)。经鉴定,从扣押物中均检测出了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综上,被告人戢友学贩卖甲基苯丙胺数量应认定为57.32克。另认定,戢友学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上线洪某的基本情况(交易时的手机号码、大致住所、交易习惯、照片指认等),麻城市公安机关利用技术侦查手段和线人(注:不是戢友学)提供的线索于2016年8月1日下午将洪某在麻城抓捕。上述事实,有经一审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一)证人证言1.证人梅某(系麻城市某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证言:2015年12月11日下午三点左右,公安民警到某小区调查一个涉毒案件,我在场。民警对10栋3单元501室进行检查,发现有大量用于吸毒的工具,还发现几包红色类似药丸的东西,还有几颗绿色的,房间里面还有一些奇怪的香味。2.证人向某(系麻城市某小区某室房东)的证言:2015年3月中旬左右,一个名叫杨洋的女的通过麻城房缘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中介找到我,说房子很适合她和她老公住,过了两天就签了合同。之后过了几天我准备去清理房间里的东西,发现大门已经打不开了,联系那个女的得知她们将大门锁换了。2015年11月19日,因为该房屋一直没有交水电费的事到某小区去看,一名男子将门打开了,我问杨洋在哪里,对方说杨洋的父亲死了,杨洋回老家去了,可能要几天才回来,之后还给了杨洋一个手机号码(134××××8103)。该男子大概三四十岁左右,个子不高,偏瘦,脸型比较长,听口音像是宋埠、歧亭一带的口音。3.证人张某的证言:麻城市某小区10栋3-501室的房屋是我的男朋友戢友学叫我租的,我是2015年3月份通过麻城房缘中介找租的。该房屋平时是我和戢友学两个人住,2015年11月份我回重庆了,直到2015年12月15日下午我才回到租住屋。租到该房屋后的第一天,我叫人把大门锁换了,就我和戢友学有这个房子的钥匙。被搜出的麻果不是我的,我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这段时间我不在租住屋。戢友学吸食麻果。我是从2014年11月份刚认识戢友学后不久开始吸食麻果的,当时戢友学吸食麻果的时候,我跟着一起吸食了麻果。大概两三天吸食一次麻果,每次两三颗,都是戢友学给的麻果。我不知道戢友学贩卖毒品的事情。4.证人宋某的证言:我吸食的毒品都是从戢友学那里买的,我从2014年年底认识戢友学,从他手中买过很多次毒品,麻果是40元/颗,冰毒是200元/克。一般都是通过电话联系戢友学,然后戢友学告诉地址,我都是通过支付宝将钱转给戢友学的,然后再找戢友学拿毒品,一般每次三五十颗麻果、1克左右的冰毒。戢友学自己也吸食毒品。2015年11月11日之后的一天,戢友学送100颗麻果和2克冰毒到我租住的麻城市某小区12栋2单元903室,后来我通过支付宝给戢友学转了1万多元钱,因为戢友学有困难,之前也帮过我,所以就多转了钱。2015年国庆节之后的一天,我到戢友学租住的金谷园小区后门处,从他手中买了150颗麻果和1克冰毒,还有好多次记不清了。我听说“光头”、“老唐”、“朝”、“老娟”都在戢友学手上买过毒品。5.证人唐某的证言:2014年12月份,我开始在新洲的“学伢”手里购买麻果,质量好点的麻果是52元/颗,质量差点的45元/颗,一直到2015年3月份左右,我在“学伢”手上买过12次毒品,每次买300元的毒品,“学伢”给4至5颗麻果和一点冰毒,总共买了60颗麻果和一些冰毒。6.证人朱某的证言:我于2014年左右因吸食麻果认识的戢友学,我从戢友学手中买过麻果和冰毒,一般都是我先打电话给戢友学,告诉要哪种毒品和数量,然后我去戢友学在融辉小区9栋的一个房里去拿,现金交易。具体数字记不清了,一般每次不超过100颗、冰毒不超过1小包,麻果是40元/颗,冰毒约200元/小包,我贩卖的毒品基本上都是在戢友学手里买的。2014年5月份的一次,我在戢友学手中买了100颗麻果和1小包冰毒,总共给了5300元现金。(二)检查笔录、称重笔录、辨认笔录1.麻城市公安局制作的检查笔录,证实:该住宅布局为一室一厅一卫,进门处左侧为卧室,侦查人员进入卧室后在床上放置的小电脑桌上发现一包装有红色麻果若干颗,在小电脑桌上还放有一支类似笔状的物体。侦查人员打开以后发现笔筒内装有一袋白色粉末状物品,之后又在该小电脑桌底部发现一黄色长方形盒子,打开盒子以后里面装有吸管一捆,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放在床边上的一挂衣架进行检查,经检查,放在挂衣架上的女士挂包无异常,放在挂衣架上的两个黑色塑料袋里装有吸管2捆,在挂衣架的飘窗上发现一堆杂乱摆放的塑料盒子,经检查,侦查人员首先在一粉色礼品盒里发现了一袋吸管,后又在一粉色盒子里发现匕首一把,然后在一个装有键盘的盒子下面的一个长方形盒子里发现用于吸毒的瓶子5个,在该长方形盒子旁边的粉色手提袋里又发现瓶子3个,该粉色塑料袋旁一个快递箱子里发现瓶子3个,打火机若干个,检查完飘窗以后,在卧室厅边的床头柜上发现用于称重的电子称一个、吸瓶2个,在往左床上的男士手包里发现一大袋白色粉末状物品和一小袋白色粉末状物品,在该男士手包里发现一袋红色茶叶袋和黑色茶叶袋,打开红包茶叶袋后发现红色“麻古”50余颗、绿色“麻古”4颗,黑色茶叶袋里发现红色“麻古”20余颗,后又对床铺进行检查,但并未发现任何异常,最后在床上的另一背包里发现手机两部。2.麻城市公安局称重笔录,证实经称重,戢友学持有的毒品冰毒的数量净重25.69克。3.辨认笔录,证实证人向某辨认出戢友学就是自己在金谷园小区10栋3单元501室看见的人;证人唐某辨认出戢友学就是卖给自己果子的“学伢”;证人朱某辨认出戢友学是卖给自己毒品的“学”。(三)鉴定意见黄冈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证实送检的无色透明塑料袋装4袋药片(其中红色148片,绿色4片,净重共14.314克)和无色透明塑料袋装6袋白色晶体(净重共25.706克)中均检出了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四)书证1.麻城市公安局出具的到案经过说明,证实2015年12月11日14时许,麻城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吸毒人员戢友学,后在麻城市某小区东门门口将其口头传唤到鼓楼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在其租住的房屋内查获疑似毒品的红色药丸152颗,透明塑料袋装白色粉末状物品25.69克。2.麻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扣押清单,证实麻城市公安局民警从被告人戢友学处扣押152颗红色颗粒状疑似麻果、25.69克透明塑料袋装6小袋疑似冰毒、1部黑色诺基亚手机、1部黑白色红米手机、1部黑白色酷派手机。3.麻城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麻城市拘留所执行回执,证实2015年12月13日,被告人戢友学因吸食毒品,被麻城市公安局依法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于2015年12月13日送入拘留所执行。4.湖北省新洲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戢友学因犯流氓罪,于1996年7月24日被湖北省新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5.武汉市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戢友学的基本身份信息。6.麻城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于2016年5月27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戢友学供述从一武汉新洲籍男子洪竹生处购买毒品,现我局查明该男子因涉嫌贩卖毒品已被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列为网上逃犯,对其的抓捕工作正在进行中。7.麻城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2015年12月我局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犯罪嫌疑人戢友学被抓获以后,在审讯中供述其毒品是从一名叫洪某(武汉新洲人)的人处交易的,再将毒品带至麻城城区进行贩卖,其和洪某每次进行毒品交易都是在武汉市新洲区一出租屋内进行的,其还交代了每次交易的方式、大致毒品数量和价格,根据犯罪嫌疑人戢友学的供述和我局已掌握了解的情况,我局对该名叫洪某的人员进行侦查和布控,2016年8月1日我局禁毒大队根据缜密工作,得知洪某已经来到了麻城,当天上午10时许在麻城市将军路东方红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戢友学的上线洪某抓获,其对贩卖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8.麻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于2016年11月22日出具的情况说明:2015年12月禁毒大队民警联合鼓楼派出所在办理案件中得知洪某有重大贩毒嫌疑,我队立即展开调查,2016年8月1日我队经线人(注:不是戢友学)提供线索得知洪某将赴麻城市东方红酒店准备和下线人员进行毒品交易,经核实线索可靠,当天下午5时许,洪某独自一人驾驶丰田越野小车赴麻城市城区,在东方红酒店4楼电梯口被我局当场抓获,并查获毒品麻果和冰毒若干。9.麻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于2016年12月8日出具的情况说明:2015年12月,麻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鼓楼派出所抓获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戢友学,在审讯过程中戢友学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其贩卖毒品的上线洪某,及其联系方式。禁毒大队通过戢友学提供的洪某联系方式,利用技术手段于2016年8月份将洪某成功抓获。10.麻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具的《洪某贩卖毒品案破案报告》,证实侦破经过:戢友学交代其毒品来源于武汉市新洲区的洪某,但洪某非常狡猾,与购买毒品的人交易时只单线联系并变换地点进行观察是否安全。为确定嫌疑人身份,根据戢友学反映洪某很可能是有案在身的人这个情况,办案人员通过查询武汉市有贩毒、吸毒前科人员,终于查到武汉市新洲区株城街蔡濠里7号的洪某比较相符。民警将洪某的照片调出来,经过戢友学辨认和技术侦查部门调查,确认洪某为重大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我队掌握洪某作案规律和住处都在武汉市新洲一带,偶尔到麻城送货交易,为将其在到麻城送货的时机进行打击,我队在技术侦查部门的协助下掌握其在麻城的下线,经过工作,将其中一人发展为线人,愿为破案立功。2016年8月1日我队经线人提供线索得知洪某将带货到麻城市东方红酒店准备进行毒品交易,经核实线索可靠,当天下午5时许,洪某独自一人驾驶丰田越野小车赴麻城市城区,在东方红酒店4楼电梯口被我局当场抓获。(五)视听资料1.麻城市公安局审讯光盘,证实侦查人员讯问被告人戢友学的过程。2.麻城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光盘,证实公安民警从戢友学位于麻城市某小区10栋3单元501室租住屋搜出毒品的过程。(六)被告人戢友学的供述:公安民警从某小区10栋3单元501室检查时搜出的毒品是我于2015年11、12月期间在洪某那里买的,准备留着自己吸食,当时买了400颗麻果和35克冰毒,卖了70颗麻果和10克冰毒给宋某,自己吸食了一些,剩下的我放在某小区租住屋了,大概100多颗麻果和20多克冰毒。该租住屋是我给12000元叫女朋友杨洋(真名张某)用她的身份证帮我租的。我大概是从五六年前开始吸食麻果的。2014年5月份的时候,我在麻城玩麻果时,听人说新洲的麻果比麻城便宜,就回到新洲找以前认识的一个叫洪某的,我知道他以前搞麻果卖。找到洪某后,说想买800颗麻果和50克冰,谈的价格是麻果35元/颗,冰毒100元/克,我拿到货后现场试了,然后拿了800颗麻果和50克冰毒,给了29000元钱。回到麻城后,我打电话给宋某说手里有货,宋某过来买了100颗麻果和10克冰毒,麻果40元/颗,冰毒130元/克,这次宋某共买了5300元麻果和1300元冰毒,当场给的现金。后来我打电话给老唐,说手里有货,老唐过来后,我卖了100颗麻果和10克冰毒,麻果40元/颗、冰毒130元/克,现场付了5300元。我又打电话给“朝”,也以相同的价格卖给“朝”100颗麻果、10克冰毒,“朝”给了5300元钱。这批货最后卖了100颗麻果和10克冰毒给麻城铁门的杨某,杨某给了5300元。剩余的麻果和冰毒,我和张某二人吸食了。第二次是2014年7月份的时候,我打电话找洪某,洪某叫我买一部手机专门与其联系。我在武汉买了一部诺基亚直板手机,号码是134××××4060,我按照洪某的安排到阳逻,在洪某的住处,我试了一颗麻果后,还是按之前的价格,买了400颗麻果和30克冰毒,回到麻城后,宋某说要货,给了我4500元买了80颗麻果和10克冰毒。2014年下半年,在洪某那里拿了几次货,我现在记不清了,每次都是400颗麻果和30克冰毒,拿回来卖了一部分给宋某他们,留了一部分自己吸食。2015年9月份,我去新洲阳逻找洪某,从洪某处花12500元购买了300颗麻果和20克冰毒,后卖给宋某70颗麻果,40元/颗,宋某给了2800元;卖给“杨大哈”130颗麻果,40元/颗,收了5200元;卖给老唐73颗麻果、8克冰毒,麻果40元/颗,冰毒130元/克,共计4000元钱,钱还未支付。2015年11月底,我到阳逻去找洪某买毒品,见面后,我买了400颗麻果和40克冰毒,还是原来的价格。这次的没有卖,带了200颗麻果到武汉去和朋友过生一起吸食了,剩下的200颗自己吸食了40多颗,剩下的150多颗已经被扣押。原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戢友学明知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和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是毒品,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购买,并多次非法销售,以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戢友学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亦当庭认罪,应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戢友学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上诉人戢友学上诉称:1.在家中搜查出的毒品是自己吸食的,不是贩卖,应认定为非法持有。2.有立功表现。3.原判量刑过重。经审理查明,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列举了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相关证据均已在一审开庭审理时当庭出示并经质证,本院经依法全面审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所列证据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戢友学贩卖甲基苯丙胺57.3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关于上诉人戢友学提出在其家中搜查出的毒品是自己吸食的,不是贩卖,应认定为非法持有的上诉理由。经查,根据规定:对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一般应当按照其购买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卖毒品的数量,量刑时酌情考虑其吸食毒品的情节;购买的毒品数量无法查明的,按照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数量;确有证据证明其购买的部分毒品并非用于贩卖的,不应计入其贩毒数量。故本案原判根据戢友学贩卖数量以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戢友学贩卖甲基苯丙胺的数量为57.32克,并无不当。上诉人戢友学关于此节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上诉人戢友学上诉称其有立功表现的上诉理由。经查,根据麻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洪某案破案报告以及戢友学的供述,均证实戢友学供述其上线洪某的基本情况(交易时的手机号码、大致住所、交易习惯、照片指认等),但麻城市公安局是通过技侦手段和另一线人(注:不是戢友学)提供的线索,将洪某抓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意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组织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故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戢友学具有立功表现。戢友学关于此节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上诉人戢友学上诉称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原判对戢友学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并无不当。故其关于此节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钟新阶审判员 张 庆审判员 张 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书记员 房万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