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01执恢3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吴鹏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6)川01执恢39号吴鹏:关于你申请执行胡蓉、席文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你的申请,依据(2014)成民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执行中,经法院执行你已收到2870874.12元(实物:房产),其余款项你自愿放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一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