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684执184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顾金娟与袁宇东、张晓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846号申请执行人顾金娟被执行人袁宇东、张晓飞:申请人顾金娟与被执行人袁宇东、张晓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226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7247.5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本息人民币3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顾金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22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