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184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顾金娟与袁宇东、张晓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846号申请执行人顾金娟被执行人袁宇东、张晓飞:申请人顾金娟与被执行人袁宇东、张晓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226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7247.5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本息人民币3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顾金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22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