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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4执保8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19

案件名称

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岳大英、刘华国、刘华枝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保84号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大英、刘华国、刘华枝:本院执行的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岳大英、刘华国、刘华枝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冻结被执行人存款13342.8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