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执11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寻翠英与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6执119号寻翠英、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寻翠英与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4月12日,被执行人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自动履行172938元(本金160000元、仲裁费6950元、执行费2404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3584元),本院已于2017年4月13日将执行款依法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寻翠英。本院认为,大庆仲裁委员会(2016)庆仲(裁)字第210号裁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寻翠英的权利已经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大庆仲裁委员会(2016)庆仲(裁)字第210号裁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