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609执19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8-09-27
案件名称
阿力木·阿迪力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徐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阿力木·阿迪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冀0609执195号被执行人阿力木·阿迪力,男,1993年2月10日生,维吾尔族,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阿力木·阿迪力犯盗窃罪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阿力木·阿迪力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孟祥东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白 千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