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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01民初834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6-30

案件名称

李海锋与王云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1民初8340号原告李海锋与被告王云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纠纷,本院于2017年6月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原告“XXX”姓名有误,应予补正,裁定如下:(2017)京0101民初8340号判决书中“XXX”应为“李海锋”。审判员  龙琨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康婧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