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01民初834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6-30
案件名称
李海锋与王云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1民初8340号原告李海锋与被告王云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纠纷,本院于2017年6月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原告“XXX”姓名有误,应予补正,裁定如下:(2017)京0101民初8340号判决书中“XXX”应为“李海锋”。审判员 龙琨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康婧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