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2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印豪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276号申请执行人印豪杰被执行人江建林、张栋:印豪杰申请执行江建林、张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5)门包民初字第0053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02920.00元。本案在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印豪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门包民初字第005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