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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1203刑初18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严磊、余清莲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泰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严磊,余清莲,朱克俭,彭成,赵日和,姜春英,陈祥松,时凡引,徐春梅

案由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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