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222执42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韩宝喜与齐红凯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韩宝喜,齐红凯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2222执426号申请人韩宝喜,男,1964年11月10日出生,蒙古族,农民,现住科右中旗高力板镇老公司嘎查。被执行人齐红凯,男,40岁,蒙古族,农民,现住科右中旗高力板镇老公司嘎查。本院立案执行韩宝喜申请执行齐红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右民初字第5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韩宝喜于2016年7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韩宝喜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右民初字第5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 军审判长 赵大勇审判员 吴杰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李凤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