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902执保21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申请人陈幼雅与被申请人林爱金、李安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闽0902执保219号宁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人陈幼雅与被申请人林爱金、李安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作出(2017)闽0902民初638号民事裁定书。因诉讼财产保全需要,请协助执行如下事项:查封被申请人林爱金、李安庆所有的坐落于宁德市东侨花苑A#504室的房屋,冻结期三年。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附:(2017)闽0902民初638号民事裁定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