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83刑初41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张盼盼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盼盼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83刑初419号公诉机关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盼盼,女,1987年3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户籍地河南省辉县,现住河南省新密市。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16年10月25日被新密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3000元,同年11月4日被新密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新密检公诉刑诉〔2017〕1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盼盼犯赌博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家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盼盼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3月份至2016年10月24日期间,被告人张盼盼先后在新密市青屏大街郑州市雷神商贸有限公司508室及新密市西大街下庄河村一石子厂内,以营利为目的,多次组织人员利用麻将牌参与赌博,赌资累计达8.2万元,并抽头渔利1万余元。2016年10月24日,新密市公安局民警接举报后,在新密市西大街下庄河村该石子厂内,当场查获并扣押赌资人民币6万元以及麻将牌等相关赌具。被告人张盼盼于2016年10月24日被抓获到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张盼盼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康某、周某、刘某1、韩某、丁某、杨某、刘某2、申某、苏某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手机微信转账记录照片,新密市公安局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新密市公安局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违禁品、涉案财物收缴凭证,退赃证明、新密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发还清单,情况说明,户籍证明,无前科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盼盼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盼盼犯赌博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盼盼所犯赌博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处罚。被告人张盼盼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盼盼主动退缴赃款,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盼盼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被告人张盼盼因本案同一事实被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应予以折抵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盼盼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审 判 长 李丹辉代理审判员 张建东人民陪审员 李 财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冯倩倩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