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3刑初15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焦朝营、吕占胜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焦朝营,吕占胜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津0113刑初155号公诉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焦朝营,男,1988年5月3日出生于河南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12月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9月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2012年2月4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6年3月22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经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23日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同年7月27日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再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现羁押于天津市北辰区看守所。辩护人姚金锁,天津津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高健,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吕占胜,男,1990年2月16日出生于河南省,汉族,大专毕业,农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6年1月6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29日经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23日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同年7月27日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再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现羁押于天津市北辰区看守所。辩护人苑成,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以津辰检公诉刑诉(2017)1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犯诈骗罪,于2017年3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丽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及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预谋后合伙成立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后通过QQ聊天加好友,并向QQ好友推荐使用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的虚假农产品交易平台进行期货交易,通过在后台控制期货数值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王某1、卢某、于某共计1107372元。针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建议本院判处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三年,并处罚金的刑罚。被告人焦朝营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吕占胜庭审中辩称其并未和焦朝营合伙诈骗,其只是帮焦朝营取款,焦朝营给予其一定报酬。被告人焦朝营的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焦朝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2、焦朝营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3、焦朝营曾劝同伙停止继续对被害人王某1诈骗,其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4、焦朝营具有退赔的意愿。综上,辩护人请求本院对被告人焦朝营从轻处罚。被告人吕占胜的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吕占胜应认定为从犯;2、对被告人吕占胜的犯罪数额应以17万元认定;3、被告人吕占胜系犯罪中止;4、被告人吕占胜积极退赔,系初犯、偶犯。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预谋后合伙成立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二被告人授意他人通过QQ聊天软件添加好友,并向QQ好友推荐使用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的虚假农产品交易平台进行期货交易,通过在后台控制期货数值的方式,分别骗取被害人王某11066112元、被害人卢某36460元、被害人于某4800元。2016年1月6日,被告人吕占胜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6年3月23日,被告人焦朝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被害人王某1陈述,证实2015年6月初的一天,有个网名叫晓雅的人加我QQ,她在网上炒现货很挣钱,之后晓雅就给了我一个现货交易平台的客服QQ号,然后我就在北京石油交易所下属会员单位注册开户。没过几天我就注入了第一笔3万元资金,当天就挣300元钱,我发现钱这么容易挣我就加大了投入又投了10万元,结果挣了2万元,后来陆续又入金5到6万元,到2015年7月底我共亏损人民币16万余元,然后就不在这个平台交易了。2015年8月底一天,我又和晓雅联系,我告诉她我赔了16万余元,她告诉我炒现货就是有赔有赚,然后她告诉我有一个炒农产品平台能挣钱。我第一月投资2万元,当月就挣了10万元。我问她怎么知道农产品能挣钱,她说她朋友就炒农产品一年挣了100多万元,晓雅让我也做这个,我就答应了。然后她在网上告诉我河北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客服QQ号:21×××17,然后我用QQ联系了河北省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客服,我问最低入多少可以有老师指导做单,对方告诉我最低5万元人民币,我同意了。我注册成功后,对方给我一个姓郭指导老师的QQ号,但是他没有回复我。2015年9月1日我又在账户上投入资金4万元,然后郭老师在QQ上加我为好友联系了我。当天郭老师让我购买七成花生,然后我就买了400批花生共花费6万余元,当天就挣了3000多元钱,我就用QQ截图片告诉了郭老师。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29日我陆续又投入资金6笔共计23万元挣了12万元钱,这样我的账户上已经有了45万余元。2015年10月5日早上9:30分开盘,我再一看账户资金成了负的29000元,然后我跟客服联系问对方我已设定止损点,为什么爆仓。对方告诉我这都是电脑计算的不会有问题,我又问对方我账户上亏损的29000元怎么办。对方告诉我重新开一个账户就可以,然后我用QQ又联系了郭老师我告诉他亏损30多万,你还得给我指导指导,他又答应了。2015年10月5日至2015年10月22日,我在郭老师的指导下,我又购买了胡萝卜、黑芝麻、大豆等产品,挣了1万余元钱。2015年10月中旬的一天,晓雅用QQ告诉我公司知道了,你注入的资金少郭老师不指导你了。我说行呀,那就换老师吧,然后我跟客服联系了一个姓金的老师,他指导我又买了一些农产品,我又陆续投入几万元,结果又亏损本金10余万元。我又联系了姓郭的老师,如果我入资60万元你还能指导我吗,他说行。2015年11月4日我又注入资金14.7万元,11月5日我又往帐入注入资金38万元,然后郭老师又指导我买了些黑木耳、花生等农产品。到2015年11月13日挣了17万余元,2015年11月13日下午郭老师指导我买了60余万元的黑木耳,到11月16日早上开盘亏损90万元,账户还剩10万元,后来我就报警了。2、被害人于某陈述,证实2015年5、6月份的一天,我QQ号加了网友,得知对方是河北省中顺期货投资交易平台,然后对方跟我介绍了一些农产品交易期货,告诉我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他告诉我说,负责帮我找一个人帮助我操作期货交易平台的买卖流程,他能知道期货的具体涨和跌,保证我挣钱,我就心动了,就问对方需要投资多少钱,对方告诉我说第一次最少得投资5万元,这个账户是对方以我的名义申请的,对方能给我提供具体的农副产品交易行情,指导我具体在网上操作买入和抛出,从中挣取差价。我听完后,感觉钱太多,我就和对方商量投入5000元,对方说可以,我就把5000元钱打入账户。我总共在期货交易平台操作了4、5次,都是对方一个自称老师的人通过QQ指导我一步一步操作。刚开始的3、4次,我每次能赚200元左右,最后一次对方指导我买花椒,买入后花椒就一直不停的跌,最后账户上的5000元全部亏空,还欠200元左右。3、被害人卢某陈述,证实2015年8月26日12时许,有个女网友用QQ和我聊天,告诉我可以和带我一起赚钱。2015年9月2日13时许,我将银行卡内的40000元转进中顺投资软件的账户上,当时赚了2250元,我将赚来2250元转到银行卡上。2015年9月4日16时15分许,那名女网友叫我跟她买40000元木耳,我就买了,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我中顺投资软件的账户爆仓,那名女网友说帮我问一下她的导师,过了大约5分钟,那名女网友跟我说如果不想爆仓就要继续投资才能稳住,我说没有钱再投资了。那名女网友说“好吧,随便你”,接着我就在网上搜索中顺投资网站是否合法网站,但是没有搜索到,之后我就没有和那名女网友联系了,当时也没有到派出所报案。4、李某3春证言,证实2015年10月份的时候,我在QQ上加了好友,聊了一段时间后对方说要带我做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农产品期货交易平台的东西,我看了之后感觉不错。我开户之后,对方教给我如何往里面充钱,然后再通过对方从网上发给我的一个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农产品期货交易平台的软件操作。我就通过软件往里充钱,然后购买农产品。当时我往里面入了3000元,一开始的时候我用1000元买了一款农产品,当时赚了100多元,用了一段时间后我感觉这个有点骗人,因为对方说涨就涨、说跌就跌,我就提出了1500元。后来我把里面剩下的钱买了黑芝麻,之后我买的黑芝麻就跌没了。5、证人赵某1证言,辅证被害人王某1被骗的事实。6、王某2证言,证实焦朝营是我男朋友,吕占胜我之前就认识了。中顺投资交易平台是焦朝营和吕占胜一起弄的一个投资农产品的平台,大概是2015年3月份成立的,2015年底就关闭了。中顺投资交易平台参与经营的人有吕占胜、焦朝营、郭某、冯文惠、陈某2、李某4,剩下的我就都不认识了。焦朝营和吕占胜是合伙人,其他人是他们找来的。这个公司是吕占胜和焦朝营于2015年3月份发起的,他们怎么商量的我不清楚,公司的手续、交易平台的软件还有平台的服务器都是他们从网上弄的。他们是通过网上QQ加好友聊天的方式向别人推荐中顺农产品平台,如果有人参与之后,就给他推荐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就是吕占胜。他们先让投资人赚点小钱吃点甜头,然后使用种种方法让投资人追加投资,一旦投资人大额追加投资他们就让投资人爆仓赔本,从中赚取利润,赚取利润后怎么分成我就不清楚了。他们通过改数据能让投资人赚钱就赚钱,想让投资人赔钱就赔钱。因为我和焦朝营还有吕占胜和他女朋友李某4住在一起,我当时赋闲在家,我就负责他们三个人的午饭和晚饭。我是在他们吃饭的过程中听他们聊起来这些事情才知道的,我知道了以后也不止一次劝过焦朝营这事不要干了。吕占胜负责发展客户,带客户做买卖投资品及日常维护,焦朝营负责软件平台维护和修改数据,偶尔吕占胜也负责改数据。小雅是好几人,开始是冯文惠在用这个QQ号,后来是郭某和吕占胜在用。我不认识天津的王某1,但是我听他们提起过天津有一个挺有钱的投资人,是做物流的,这个客户是冯文惠从别的公司带过来的,冯文惠干了一段时间就不干了,之后就是郭某和吕占胜在带这个客户,我听说这个人在中顺赔了100万。辨认笔录,证实王某2辨认出郭某即中顺交易平台的“队长”。7、证人李某1证言,证实我听吕占胜说他平时就靠给别人炒股为生活来源,我看到就是他自己在家操作炒股。他说他每个月大概能挣一万元左右。我记得陪吕占胜去过一两次中国银行取钱,每次大概一两万元,都是在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上的中国银行取的。都是在ATM机上取钱。吕占胜有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是2015年8、9月份贷款买的。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有几台电脑,放在写字台上的电脑是吕占胜平时炒股用的,放在地上的电脑是吕占胜给他几个姐姐买的。吕占胜QQ的昵称叫“小矮人”。8、证人陈某1证言,证实我收到过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给我的汇款。我给对方开了一个软件。我是在2015年9月份给对方开发的,因为对方结款有问题,我一直没有给他开发完,所以对方现在还不能使用。当时过来四个人,两男两女。他们都是北方口音,看样在都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其中一个男的身高170公分左右,身材壮实,其他人的情况我说不上来。当时他们要求我开发一个用于网上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做完以后,他们还需要一个第三方支付的接口软件用于链接第三方支付平台,否则我之前给他们做的那个大宗商品交易系统无法使用。后来因为他们给我付款的问题,我就没给他们把第三方支付的接口软件做完。因此我给他们做的系统现在都不能使用。他们的网上交易平台叫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和中顺投资交易中心链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叫环迅支付。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就是撮合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易,买卖双方的资金往来是通过环迅支付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实现。最后资金的流向都是交易中心的真正操控者通过类似环迅支付这种第三方支付平台流向操控者自己设定好的账户中去。我给他们开发软件,按照我的要求他们要分两次付款。第一付款是我开发的那个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做好后,不管能否使用都要按照每月一万的租金来一次性支付我一年的租金,总共是十二万,但是他们只付给我六万,时间是2015年9月份,分两次给的我,每次给我三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接口软件做好后还要支付我开发的费用是八万元,这部分钱他们第一次给了我四万,时间是2015年12月,第二次给了我一万三千元,时间是2016年2月份。他们总共给了我十一万三千元,还欠了我八万七千元。还有一笔钱也是2015年12月底,这笔钱是他们租用我公司的服务器的租金。2015年12月底的时候,他们在香港的服务器关闭以后,我给他们开发的那交易系统需要测试,他们就把我给他们开发的那个交易系统挂到了我们公司的服务器上了,服务器租金是三个月两万块钱,他们把这笔钱还打到我妻子招商银行的账号上了。他们操作交易平台时,需要先建立一个交易系统,这个交易系统都是国家没有批准的,例如他们的这个中顺投资交易系统,之后再从交易系统里面设立一个或者多个自己能够控制的交易账号,这个交易账号是虚假账号,他们可以手动修改这些虚假账号的账户资金,然后通过修改的虚假账号内的大额资金来不计成本的操纵交易行情的涨落,他们随时都可以看到登录交易系统的真实客户的操作情况,然后他们根据真实客户的投资意向来反向操纵交易行情达到骗取真实客户所投资的钱。辨认笔录,证实陈某1辨认出被告人焦朝营即在2015年9月份到北京要求陈某1为其开发软件的其中一名人员。9、证人刘某证言,证实我和焦朝营是初中同学。2016年2月份,焦朝营找到我说要干一个关于邮币卡交易平台的公司,让我过来帮他,一开始他说邮币卡和股票差不多。我到来之后,焦朝营才和我说邮币卡交易平台实际上就是用来诈骗的,就是让人在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易,然后我们就把投资人的钱诈骗到手了。之后我们把焦朝营放在陈紫村一个仓库里面的电脑、电脑桌等物品搬到了黄河建工集团B座1416房,我把网线什么的都给做好了。前几天的时候我们开始招员工,郝某、尹某是焦朝营从网上招聘来的员工,我给做的面试,郝某刚上了两天班,尹某刚上一天班,她俩现在上班就是从网上下载简历,然后我们继续招员工。沈某是昨天我刚面试招来的员工,今天他是第一天上班。今天上午的时候,民警到了我们的公司将我们抓获了。10、证人郝某、尹某、沈某证言,辅证刘某证言,三人均系刘某、焦朝营招聘来到邮币卡平台工作,尚未开始运行平台。11、证人焦某(系焦朝营父亲)证言,证实其不能替焦朝营退赔。12、证人吕某证言,证实2016年1月6日公安机关抓获吕占胜时我在场。当时扣押了一张我母亲名下的银行卡。我拿我妈妈的身份证补办的银行手续,当时卡里有多少钱我记不清了。那是我母亲的卡,我爸爸有病需要看病,我就拿我母亲的身份证补办银行卡给我爸爸看病,我不知道里面是谁的钱。13、证人李某2(系吕占胜母亲)证言,证实2015年底吕占胜说股票挣钱了,让我办张银行卡,他把钱打我银行卡上了,打了多少钱当时我不清楚。2016年1月吕占胜被抓了,民警将我那张银行卡也扣押了。之后我到银行把卡挂失,取走了8万元,后来我又借了点钱,将吕占胜购买汽车的贷款还上了,一共还了110196.32元。结清贷款证明,2016年10月14日还款110196.32元。14、证人张某证言,证实2015年下半年我通过QQ聊天认识一个女的,他帮我炒股赚了50多万元,我按照约定支付对方16万好处费,转到她母亲李某2的账户上。之后我就联系不上对方了。对方QQ叫守望幸福。15、被告人焦朝营供述,证实2013年,我、吕占胜、王某2都在金城国际公司上班,后来我们就成为了朋友。2015年,吕占胜找到我说想干交易平台进行诈骗,我们在互联网上找到一个叫“小杨”的,他是卖诈骗用的投资平台的。“小杨”说他的软件可以改任何公司的名字。我和吕占胜在互联网上联系石家庄市专门给人办营业执照的,我们把两张身份证,一张是方某的,另一张是孙警镭的寄到了石家庄,之后对方给我们注册了“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后来吕占胜让我坐火车到了石家庄火车站,在火车站我给了对方9000元,对方把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印章,还有方某和孙警镭的身份证都给了我。后来我和吕占胜把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等都给了“小杨”,“小杨”就把“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平台做好了,这个平台直接连接了一个环迅支付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这个账户也是“小杨”给我们联系的,被骗的人只要在这个平台上投资,所有的钱都会进入这个环迅支付的账户,之后我们通过在互联网上操作这个环迅支付的第三方支付的账号,就可以将钱转到我们买来的银行卡上进行取现。我和吕占胜支付给“小杨”四万五千元买软件的钱。后来我和吕占胜购买了23台电脑,并租住在金水区风雅颂小区1号楼6单元10楼西户,成立了公司进行诈骗。当时是我、吕占胜、王一莹、李某1四个人一起都住在风雅颂小区25号楼2单元4楼东户。后来我和吕占胜招了五、六个业务员。当时的队长是陈某2,之后我把郭某叫了过来和我们一起干,郭某带来了曾龙飞、李某5,后来我们让郭某当了队长,陈某2和郭某打了起来,陈某2带着之前的业务员都走了,我和吕占胜的公司就只剩下郭某一个队长。曾龙飞、李某5是业务员,后来郭某把冯文惠叫了过来。我平时就是负责盯着没有客户购买的农产品的市值,修改市值,使得农产品的价格曲线,也就是平时说的K线,有高有底,使得K线好看点儿。公司需要什么,我就外出去买。如果有被害人投资购买了哪种农产品,这种农产品的市值就由吕占胜负责。吕占胜冒充“导师”指导,一边指导被害人在中顺投资交易平台上进行投资购买农产品,一边修改平台上农产品的市值进行诈骗,我们诈骗来的钱都是吕占胜负责取的。冯文惠来之前是在一个使用石油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公司工作,她使用的是一个叫小雅的QQ号,这个QQ号里面有个叫王某1的天津人。开始时冯文惠让王某1入1万元到中顺投资交易中心平台,后来郭某冒充小雅与王某1聊天,得知王某1是干物流公司的,王某1还说在石油投资平台上亏了几十万。郭某知道这个情况后,数落冯文惠一顿,说这个客户那么有钱,你才让他入1万。之后郭某就开始使用小雅的QQ号,吕占胜冒充郭老师,他俩开始打配合诈骗王某1。后来冯文惠干了几天,就不干了,冯文惠走的时候郭某和冯文惠说好了让冯文惠把小雅的号留给我们,我们继续诈骗王某1。如果王某1再投钱了,我们就会打电话给冯文惠,让她过来拿提成,之后冯文惠就把小雅这个QQ号给了郭某使用。郭某冒充小雅继续与王某1聊天。后来我知道王某1已经被我们骗了50多万的时候,我听说王某1要贷款投到我们的中顺投资交易中心,我和吕占胜说不要再骗王某1了,也得给王某1留点儿活路。吕占胜说没事,王某1这个客户在他的掌握之中。我们一共诈骗了王某1100万元左右。我和吕占胜各分了30万元,郭某分了10多万元,冯文惠拿走了3万元。2015年12月份的时候我喝酒后在风雅颂小区和保安打架了,因为我们是干诈骗的,怕保安找我们麻烦,这时吕占胜也不想干了,之后我和吕占胜就分开了。吕占胜走时把使用的一台台式电脑和四台新的台式电脑搬走了。他把郭老师和金老师的QQ号和手机号都给了我,之后我在公交二分公司家属院一号楼四楼租了房子。这个房子之前有人在这里干公司,里面有二十多台电脑,前面租房子的人就直接把电脑什么的都转让给我了。我把和吕占胜一起买的电脑也搬了过来,要在这里继续维护之前的客户,如果我要是也不干,之前被骗的客户,就会发现我们的平台是假平台,就会报警。后来我知道吕占胜被抓,我就把公司的员工都解散了。我把公司内的所有电脑的硬盘都拆下来,拿到了电脑店进行了格式化,之后再把硬盘重新安装到电脑上。我租了一个仓库把这些电脑都存了起来。2016年的2月的时候,我找到刘某让他和我一起干诈骗的生意,我租了黄河建工集团B座1416室,并把之前放在仓库的那些台式电脑都运了过去,都安装好了,我想代理一个正规的邮币卡平台,挣钱还王某1,后来我被抓获了。16、被告人吕占胜在侦查阶段供述,内容为:吕占胜于2016年1月6日供述称,其帮一个叫方某的取钱,方某每次都给其钱,其共获得14-15万元。其于2016年1月26日供述,证实2015年4、5月份的时候,我到迈克奇公司面试上班,当时焦朝营已经在该公司上班。迈克奇公司就是教我们冒充女的用QQ聊天工具加好友,与人聊天,和人聊熟了后,就向对方介绍中顺投资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一开始迈克奇公司和我说这是现货交易平台,后来在那里干了快两个月了,我没拉来过客户,我发现别的同事拉来的客户,基本都是一开始投资小的时候都会赚钱,到了最后投资的资金多了,就会把投资的钱都赔进去。我感觉这个公司就是通过中顺投资交易平台进行骗钱的,而且当时我工作业绩也不好,挣不着钱,我就不干了。我不干之前,焦朝营已经就不干了。在我不干之前,一些同事也不干了,他们把自己在迈克奇公司上班时候用的QQ号和密码等信息,都给了我,我把这些信息都存了下来。后来焦朝营知道了我手里还有这些QQ信息,焦朝营就打电话给我,他说我要这些QQ信息也没用,焦朝营让我把这些QQ号整理一下,焦朝营就拷贝走了。焦朝营拷贝这些QQ信息的时候,他说在做中顺投资交易平台的生意,他让我和他一起干,我说不干,我害怕,而且我眼睛近视,看电脑时间长了眼睛受不了,之后焦朝营就走了。2015年6、7月份,焦朝营打电话给我,让我帮他到银行取钱,焦朝营告诉我取完钱,给我一些钱作为报酬,我就同意了。当时我住在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城中村的平房里,每次焦朝营需要取钱都给我打电话,在电话里焦朝营会告诉我他在什么地方,我就过去找他。见了面之后,焦朝营就给我一张银行卡,并告诉我这张银行卡的密码、卡主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取完钱后,我就给焦朝营打电话,焦朝营会告诉我,他在什么地方,我就过去找到他,把从银行取来的钱给他。每次取完钱后,他都会给我一、两千元到七、八千元不等的钱报酬。2015年8月份,焦朝营说自己租住在郑州市风雅颂小区南区25号2单元4楼东,他让我和他一起住,我同意了。当时和我们一起住的还有焦朝营的女朋友王某2。焦朝营基本上每天都要出去,他应该是在外面做中顺投资平台的事儿,当时焦朝营让我取钱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就问焦朝营这些钱是哪来的,焦朝营和我说是用中顺交易投资平台骗来的,我也没说什么。当时我基本上是在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国基路、三全路上的中国银行和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二十一世纪大厦旁边的交通银行取钱,有的银行我忘了。到了2015年10月底,我女朋友李某1也到郑州,我觉得我和焦朝营再住到一起不方便,我和李某1就租住到了郑州市金印阳光城22号楼4单元301室。之后我还一直在给焦朝营取钱。一直取到了2015年12月底的时候,之后我就不和焦朝营联系了,而且我把焦朝营的联系方式都删掉了。我一共帮焦朝营取了大概十万元。辨认笔录,证实吕占胜辨认出被告人焦朝营即让其帮忙取钱的人;王某2即焦朝营的女友。17、电子物证检查工作记录,证实公安机关对吕占胜电脑硬盘进行检查的情况。18、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证实公安机关对吕占胜位于郑州市金印阳光城22号楼4单元301室及吕占胜人身进行搜查,对吕占胜手机两部、在银行卡、台式电脑、U盾、手机卡等物品予以扣押;公安机关在吕某处扣押吕占胜车辆情况。公安机关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工程局B座1416房及郑州市柳林村花半里小区2-12-3室进行搜查,并扣押电脑、电脑硬盘、U盾、身份证、银行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印章、显示器等物品。19、冻结清单,证实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建行账户、华泰证券焦朝营账户、华泰证券吕占胜账户已被冻结。20、河北省商务厅出具的证明一份,证实2010年5月13日,河北省商务厅未出具《关于同意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大宗商品农产品交易中心开业的复函》。21、石家庄工商局档案查询,证实河北中顺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2015年5月8日成立,股东孙警镭、方某。22、聊天记录,证实2015年5月小雅开始向王某1推介中顺投资平台,智多星(郭老师)指导王某1如何买进农产品。23、公安机关在迅付科技调取的商户交易信息及光盘一张,证实王某1、于某、李某3春、卢某相关账户明细。王某1损失1066112元;李某3春实际赚取977元;卢某损失36460元;于某实际损失4800元。24、吕占胜交通银行取款录像,证实吕占胜取款情况。25、刑事判决书及释放证明,证实焦朝营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12月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9月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2012年2月4日刑满释放。26、户籍信息,证实二被告人犯罪时均已成年。27、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证实本案系王某1报警,吕占胜、焦朝营均系被抓获归案。本院认为,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焦朝营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行为,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焦朝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吕占胜关于并未和焦朝营合伙诈骗,其只是帮焦朝营取款,焦朝营给予其一定报酬的辩解,结合被告人焦朝营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全案其他证据分析,其辩解与本案其他证据不符且有悖常理,故对其辩解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辩护人关于二被告人系从犯、具有犯罪中止及犯罪数额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系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共同参与,二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当,二被告人均未有效阻止犯罪行为的继续进行,故对上述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辩护人提出的其他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酌情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焦朝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2028年3月2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缴至本院。)二、被告人吕占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4月29日起至2028年3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缴至本院。)三、责令被告人焦朝营、吕占胜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依法退赔被害人王长河1066112元、退赔被害人卢文辉36460元、退赔被害人于金明4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史修金人民陪审员 丁红军人民陪审员 赵学荣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李 倩附:本裁判文书所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