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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5202刑初34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章某川、邹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揭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章某川,邹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5202刑初341号公诉机关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章某川,男,1975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揭阳市人,初中文化,住揭阳市榕城区。因本案于2017年2月2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3月7日被逮捕。现押于揭阳市看守所。被告人邹某,男,1979年3月6日出生,汉族,贵州省习水县人,小学文化,住贵州省习水县。因本案于2017年2月2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3月7日被逮捕。现押于揭阳市看守所。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揭榕检公诉刑诉[2017]2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章某川、邹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蔡浩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章某川、邹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某川伙同章某某(另案处理)自2017年1月27日起,多次在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潮东村老厝一灰埕前,利用“鱼虾蟹”赌具设赌供人赌博,章某川负责摇骰子,章某某负责“赔食”(即收付输赢赌资)。该赌场每次参赌人数十多人,每盘赌注为人民币5元至500元不等,赔率为1赔2,现金结算。2017年1月31日起,被告人邹某受章某川、章某某雇佣到该赌摊帮忙“赔食”。2017年2月2日17时多,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民警现场抓获章某川、邹某,并扣押到赌具骰子1粒、赌资人民币6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章某川、邹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现场笔录,现场示意图,现场照片,提取笔录,辨认笔录,证据保全清单,抓获经过证实材料,被告人章某川、邹某的供述及其身份证实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章某川、邹某无视国家法律,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某川、邹某所犯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章某川设赌供他人赌博,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邹某受雇佣到赌场帮忙收付赌资,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章某川、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本院对被告人章某川在有期徒刑七个月以上一年七个月以下量刑,对被告人邹某在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量刑,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第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章某川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2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二、被告人邹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2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刘少丰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姚妙丽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