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522执恢78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李军与罗列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恢复执行通知书
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霍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恢 复 执 行 通 知 书(2017)皖1522执恢78号李军:本院于2016年7月19日以(2016)皖1522执322号执行裁定对李军与罗列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被执行人罗列友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军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本院决定恢复李军与罗列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